近年来,中山市消委会曾收到多宗涉及减肥、纹眉、纹身、脱痣、祛斑、拔火罐等投诉与咨询个案,反映部分生活美容馆不同程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美容的“越界”行为。在上述咨询投诉个案中,经营者基本缺少向消费者说明相关美容项目的操作风险、可能副作用等,也没有向消费者提供有效的美容项目合同与票据,常导致消费者由于缺乏有效证据而难以维权。昨日,市消委会就今年以来美容消费出现的问题发布第一号消费警示。
化妆屋“脱痣”留“痘印”
康小姐2016年8月经过石岐区某化妆屋,该化妆屋工作人员游说康小姐“脱痣”,并称“点痣”简单无疼、快捷。康小姐认为这样“脱痣”快速且价廉,便花费210元接受一项“脱痣”美容服务。脱痣后,康小姐感觉面部有少许刺疼,便告知该化妆屋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是“正常反应,过几天就没事了”。康小姐听后离去。数天后,康小姐虽觉面部刺疼有所减轻,但发觉“脱痣”的位置留下了几点“痘印”。康小姐返回该化妆屋与工作人员理论要求赔偿,无果,遂投诉至有关部门。春节后,康小姐为面部问题所苦,到正规医院诊治,医生告知康小姐其“痘印”为“轻度皮炎”,不排除是因不洁面部刺激所导致,康小姐遂投诉至消委会。
市消委会表示,类似康小姐的个案时有发生,该种类型的消费侵权行为由于涉及不同的法律,需对应不同的“请求权基础”作区分处理,如属于生活美容中的违约赔偿请求,其法律基础适用《合同法》、《消法》中关于违约赔偿请求权的规定。消费者也应该了解,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不同,权利义务也不同,法律上,不同的请求权其构成要件不同,请求权诉讼时效也存在差异,而且,不同的请求权基础所带来的证明责任也不同。
因此,在消费维权的处理流程上,需要明确几方面的情形,按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其一、需要明确该美容项目是属于“生活美容”还是“医疗美容”?其二、需要明确我国目前对医疗美容的执业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许可有哪些规定?其三、如属生活美容或医疗美容,其损害责任追究的归责原则和依据怎样、如何维权?
消费者须清楚美容项目的操作风险
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首先,消费者应正确区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对于需要消毒、进入皮肤、有出血可能的美容项目,消费者切勿轻易接受游说而草率操作。“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必须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人才能操作。
其次,对涉及减肥、纹眉、纹身、脱毛、祛斑等美容项目,必须明了相关美容项目的操作风险、有否副作用等详细情况,必须要求经营方提供有效的美容项目合同与票据,以便日后发生争议时能及时维权。此外,对涉嫌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卫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