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了解到,针对非法医疗美容猖獗的现状,5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并发布《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方案》。
《方案》明确,注射美容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必须在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下一步,上述部门将加强生活美容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查处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危害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严厉打击走私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医疗美容培训属于医疗技术专业培训,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开展,培训师资和培训对象应当符合《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将被严肃处理。工商部门将加大对美容行业广告的监督,查处虚假、夸大等涉嫌违法发布广告的行为。市民如果遭遇非法医疗美容,可拨打12315举报投诉,也可拨打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设立的全国投诉举报电话:010- 68227123。